奥运(yun)五环有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dao)右互相套接,上(shang)面是蓝、黑、红(hong)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ge)底部小的规则梯(ti)形。
奥运五环标志也就(jiu)是奥林匹克标志,是由皮埃尔·德·顾(gu)拜旦先生于1913年构(gou)思设计的,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它是世(shi)界范围内最为人们广泛认(ren)知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
五个不同(tong)颜色的圆环代表了参加现代奥(ao)林匹克运动会的五大洲——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和美洲。
扩展资料:
奥运五环保护(hu)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biao)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quan)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制定(ding)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lin)匹克标志,是指:
(一)国际(ji)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pi)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ke)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ao)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lin)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hui)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pi)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ji)、标志;
(四)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shen)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biao)志;
(五)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hui)组织委员会的名(ming)称、徽记,第29届奥林(lin)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hui)歌、口号,“北京2008”、第(di)29届奥林匹克(ke)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六)《奥林匹克宪(xian)章》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ban)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di)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第(di)三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zhong)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jie)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lin)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之间的(de)权利划分,依照《奥林(lin)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林(lin)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shi)合同》确定。
第四(si)条
奥(ao)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tiao)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xiang)有专用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ren)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shang)业目的,下同)使用奥(ao)林匹克标志。
第五(wu)条
本条例所称为商(shang)业目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xia)列方式利用奥林匹(pi)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shang)品包装或者容器以(yi)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fu)务项目中;
(三(san))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chuan)、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ta)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lin)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zhe)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可能使(shi)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quan)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ta)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zhi)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bu)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ze)全国的奥林匹克标(biao)志保护工作。
县(xian)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ju)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lin)匹克标志保护工作(zuo)。
第七条
奥林匹克标(biao)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wu)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gong)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第八条
取(qu)得奥林匹克标志权(quan)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shi)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ying)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yong)许可合同。其中,使用本条例第二(er)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ding)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国际(ji)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授权(quan)或者批准的机构订立(li)合同。
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中(zhong)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订立合同(tong);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di)(四)、第(五)项、第(六)项(xiang)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应当同(tong)第29届奥林匹克(ke)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订立合(he)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ying)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bao)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依照前款规定订立(li)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tong)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ke)标志。
第九(jiu)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jing)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可以(yi)在原有范围内继续(xu)使用。
第十条
未经奥林匹(pi)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ye)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qin)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quan),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xie)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bu)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guan)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yi)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shang)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qin)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zhi)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quan)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wei)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de)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wei)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fa)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fa)款。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yi)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min)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man)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bu)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bu)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ao)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shu)额进行调解;调(diao)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hua)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ren)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xing)诈骗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fa)关于诈骗罪或者(zhe)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侵犯奥林(lin)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行政(zheng)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ju)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ju)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fan)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xing)为进行查处时,可(ke)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dang)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biao)志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tong)、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zi)料;
(三)对当事人涉(she)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suo)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de)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biao)志专有权的物品,予(yu)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gong)商行政管理部门(men)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ren)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ju)绝、阻挠。
第(di)十二条
进出口货(huo)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quan)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gong)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min)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li)》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chu)。
第十(shi)三条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e),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dao)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de)的利益确定,包(bao)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de)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zhe)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de),参照该奥林匹克(ke)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销售不知(zhi)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de)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fa)取得并说明提供者(zhe)的,不承担赔偿责(ze)任。
第十四(si)条
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ben)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著(zhu)作权法》、《中华人民共(gong)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gong)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li)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bao)护。
参(can)考资料:百度百科-奥林匹克标(biao)志
奥运五环的颜色是什么?奥运五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hong)。环从左到右互相(xiang)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黄、绿环。
1951年之前,官方手(shou)册曾指奥运五环分别象征着五个大(da)洲,即:蓝色代表欧洲;黑色代表非(fei)洲;红色代表美洲;黄(huang)色代表亚洲;绿色代表大洋(yang)洲。
扩展资(zi)料: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qing)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lin)匹克全会上,顾拜(bai)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huan),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lin)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lin)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bai)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jia)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ji)的旗帜下参加比赛。”
因此,作为奥运会(hui)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ti)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shou)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yun)会,为各民族间的和(he)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
百(bai)度百科--奥林匹(pi)克会旗
奥运会的五环是(shi)什么颜色?1、奥运会五环的颜(yan)色代表了世界五大洲(zhou)的颜色,天蓝色代表欧洲,黄色代表(biao)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草绿色代表澳(ao)洲,红色代表美(mei)洲。
2、五个(ge)环连在一起象征着团结友爱,意在(zai)全世界的运动员能以公(gong)正、坦率的态度参(can)加比赛。
3、奥运会比赛场的旗杆上(shang),飘扬着一面标有五色环(huan)的旗帜,这个图案是“奥运之父”顾(gu)拜旦男爵设计的。1914年6月23日,正好是顾拜旦在巴(ba)黎索邦第一次召集奥林匹克会(hui)议建议振兴古代奥运(yun)会的20周年纪念日,国际奥委会主(zhu)席顾拜旦男爵展示了他设(she)计的徽记图案,图案由五个不同颜色互(hu)相套接的圆环和“更快、更高、更强”的格言构成,圆环(huan)分别为蓝、黑、红、黄、绿五种颜色,包括了当(dang)时奥运会所有参加国国(guo)旗的颜色。
奥运五环的颜(yan)色
奥运五环颜色分别为黄色、黑色、蓝色、红色以及绿(lu)色。奥运五环分别对应世界的五大洲,黄色对应着亚洲,黑色对应着非洲,蓝色对应着欧洲,红色对应着(zhe)美洲,绿色对应着(zhe)大洋州。奥运五(wu)环直径不同,暖色会有膨胀感,冷色会有收缩感,所以实际上黑色环(huan)直径最大,黄色环直径最(zui)小,才会让人们的视觉感觉到它们一样(yang)大。
奥(ao)运五环简介
奥林匹克标志(Olympic Logo/Symbole Olympique/Olympic Rings)诞生于1913年,是由《奥林匹克宪法》确(que)定的,也被称为奥运五环标志,它是(shi)世界范围内最为人们(men)广泛认知的奥林匹克运动会(hui)标志。
奥运五环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tao)接组成,有蓝、黄、黑、绿(lu)、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jie),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huan)。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gui)则梯形。
根据(ju)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dong)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zhuan)用标志,未经国际(ji)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jiang)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xing)活动。国际奥委会还要求各国采(cai)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以(yi)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的权威性(xing),避免奥林匹克标志被(bei)滥用。
奥运五环的(de)设计者是谁
奥运(yun)五环的设计者是皮埃尔(er)·德·顾拜旦。他是(shi)法国著名教育家、国际体(ti)育活动家、教育学家和历史学家、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起人。1863年1月1日出(chu)生于法国巴黎的一个非常富有的贵族(zu)家庭。1896年至1925年,他曾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hui)主席,并设计了奥运会会徽 、奥(ao)运会会旗 。由于他对奥林匹克(ke)不朽的贡献,他被国际(ji)上誉为“现代奥林匹克之父”。
奥运五环的象征(zheng)意义
奥林匹克(ke)标志的最初设计意图在于以五环(huan)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zhun)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sai)的五大洲,而第六种(zhong)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与(yu)五环的五种颜色的(de)组合能够表示当时世界上所有国家(jia)的国旗颜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hao)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这蕴含着顾拜旦吸收(shou)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hui),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xiang)。(注:五环的颜色与各大洲之(zhi)间不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ao)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ao)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随之而变。《奥林(lin)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标志象征着(zhe)奥林匹克运动的(de)活动,代表着五大洲的团结,以及(ji)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sai)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yun)会上相见,充分体现奥林匹克(ke)主义的内容与“所(suo)有国家、所有民(min)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ting)”主题。
以上文章(zhang)内容就是对奥运五环的颜(yan)色和奥运五环的颜色(se)为蓝黄黑绿红的介绍到此就(jiu)结束了,希望能够帮(bang)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mian)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ben)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