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chi)处死的凌迟的(de)意思是:凌迟,即民(min)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ling)迟用于死刑名(ming)称,则是指处死人(ren)时将人身上的肉(rou)一刀刀割去,是一种(zhong)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shen)体四肢的(de)切割、分离。清朝末年1905年(nian)法国士兵(bing)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zheng)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gui)子手利用一(yi)篓编上号码的锋(feng)利刀具:第一(yi)刀,切胸口(一律从(cong)左侧开始,下列其(qi)他部位亦然);第二刀(dao),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tui);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dao)和第七刀,切小(xiao)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shou)。肢解后的(de)尸体残骸(hai)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qing)朝末年的做法。
扩展资料
凌迟的起(qi)源
“凌迟”二字最(zui)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指名为一(yi)种肉刑的名目。这(zhe)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yi)的是汉人文字和草(cao)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从元朝开始(shi),只能找到第二种写法(fa),也就是(shi)冰字旁的“凌”,而(er)且永远只作(zuo)为刑的解释。古代的写(xie)法只有在古籍(ji)出现,后来的人(ren)不再采用。从此“凌迟”只是肉刑的名字(zi),少数博学多闻(wen)的人才会记起它(ta)从前的意义。
汉(han)朝以后,中国古代谨(jin)慎定义律法的(de)刑罚规范。一个好的王朝必(bi)须尽力抑制死(si)刑的数量,必须废除(chu)最残酷的肉刑。因此,隋(sui)朝为他们的权力制(zhi)定了“五刑”:笞、杖(zhang)、徒、流、死。唐朝也(ye)采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dai)亦相继跟随,唐朝(chao)的刑罚有明显减(jian)轻。
宋朝(chao)“凌迟(chi)”刑的持(chi)续扩张,但同样(yang)地王权拒绝更改(gai)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