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日报》昨日刊发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委员何家弘的评论文章《无视规则将会承担相应后果》,针对孙杨遭八年禁赛的结果给出了评判。
文中首先给出了孙杨继续上诉到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胜诉希望相当渺茫的预判,随后也阐明了本案仲裁的基本问题有两个:其一是事实认定,其二是规则适用。事实认定是指2018年9月4日晚发生在孙杨住所的情况,虽然孙杨及其律师提供了不少细节描述和证据,但这些细节事实的辩护意见并不能影响仲裁庭对本案基本事实的认定,即由于孙杨的不配合,药检人员未能完成这次药检取样。事实认定之后,老沙新浪博客便是规则适用的问题。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老沙新浪博客逃避样本采集,或在接到依照反兴奋剂规则授权的检查通知后,拒绝样本采集,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样本采集或其他逃避样本采集的行为,均属于兴奋剂违规。
在本案中,适用这一规则的要点就在于孙杨不配合采样的理由是否属于“正当理由”。对此,国际体育仲裁庭已经通过2005年巴西游泳运动员阿泽维多案的裁定判例作出了相当明确的解释。根据这一判例,孙杨的理由显然不能构成拒绝提供样本的“正当理由”,因此其行为就构成了“兴奋剂违规”。何家弘教授也直言,孙杨不配合药检取样的决定是错误的,而原因可能是无知和无视,即孙杨可能并不完全知晓上述规则的内容以及违反该规则的后果,他也可能未给予该规则足够的重视,没有严格遵守规则的行为习惯。然而,在国际体育舞台上,规则是必须被尊重的,王小山微博规则面前是人人平等的。